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 招聘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呼兰路883号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8月26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初审审查的对象将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根据面试成绩与岗位招聘数量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体检通过者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路883号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编:200431
联 系 人: 丁老师
联系电话:68159620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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