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高新区国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职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聘用程序
(一)成立小组
成立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公开招聘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zhgxgt@163.com,联系电话:3319963;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24日 ;
3、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招聘岗位与符合资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工作技能为主。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由高新区国土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