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督察员报名现已结束。按照《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局关于招聘民情督察员的公告》招聘要求及报名条件,经对报考人员信息审核,现公布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笔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时间:2017年8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三楼南会场。
三、考试要求:请初审符合笔试条件的考生携带身份证,自备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笔试需严守考场规则,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
联系人:刘柯含
电话:38624469,13602821711
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