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六榕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广州市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专或以上学历;有2年街道出租屋工作经历者或有专业技术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语言沟通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粤语流利,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系列软件;能用英语日常交流、有计算机专业或持会计证优先考虑。
5、服从应聘岗位调剂、服从错峰时间弹性上班(含晚上、节假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星期一)至8月30日(星期三),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3、报名地点:越秀区六榕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广州市六榕路133号三楼)。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失业证、计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后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前2名考生(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六榕街党政办申请复核。
2、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街道合同制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每月发放考核绩效奖励,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六榕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先生、熊小姐 联系电话:83305080
六榕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