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7年县城学校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教育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县城学校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及名额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选聘名额7名。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选聘名额10名。
选聘岗位详见《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1.屏山县金沙初级中学校面向县内、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面向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聘。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2)参加屏山县2017年城区学校选聘已拟聘人选不得报考。
(3)县内服务期内的教师和县城学校的教师不得报考,服务期按签定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执行。
3.县内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副校级以上干部报名须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4.年龄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之日。转正特岗教师的特岗服务任教经历计算任教年限。
(二)选聘条件
1.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
(4)须从事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4年。
(5)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体育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须从事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4年。
(5)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选聘程序(报名、考核时间根据领导审签时间可顺延)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选聘学校。
3.报名需验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年度考核表(确认备案表)→证明自己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证件(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证明自己从事选聘岗位教学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自选1至2种材料,如每学年的年度考核表、教学成绩、获奖证书或文件等)(下同),按《屏山县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屏山县2017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考核评分表》(附件3)材料顺序依次放置。所有证件和证书报名时均要交验原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由学校出具的材料须签注经办人姓名、时间、盖公章,多页材料盖骑缝章。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凭提供材料审查资格,报名时间截止不再收补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5.资格审查:由县教体文广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3:1,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为准。
(二)选聘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8月23日。
2.考核地点: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
3.考核内容和形式
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教体文广局牵头组织实施。
(1)考核采取说课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2)说课的教材范围及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见附件4、附件5。
4.确定选聘人选
(1)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说课成绩分×70%+业绩考核成绩分×30%。
说课成绩分按百分制计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迟到、弃考考生说课测试成绩计“0”分。
(2)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选聘单位各选聘岗位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分别以说课、业绩考核、专业评委、领导评委、一般教师评委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以以上项目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成绩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
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取消选聘资格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选聘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参加岗位竞聘。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聘考核的各类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在考核工作中无论是考官、工作人员或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5722272。
附件:
1.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3.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表
4.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教材范围
5.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附件下载以上全部附件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7年8月14日
屏山县县城学校2017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 |||||||||||
招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选聘名额 | 选聘范围 | 条件要求 | 考核方式 | 约定事项 |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学历或学位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其它条件 | |||||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 专业技术 | 语文教师 | 17335001 | 2 | 屏山县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语文教育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 专业技术 | 英语教师 | 17335002 | 1 | 屏山县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 专业技术 | 数学教师 | 17335003 | 1 | 屏山县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 专业技术 | 物理教师 | 17335004 | 1 | 屏山县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教育、物理学、物理学教育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 专业技术 | 政治教师 | 17335005 | 1 | 屏山县 | 本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政治学类、政治经济学、政治学。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 专业技术 | 历史教师 | 17335006 | 1 | 屏山县 | 本科及以上 | 历史、历史教育、历史学、人文教育、政史。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 专业技术 | 语文教师 | 17335007 | 4 | 宜宾市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 专业技术 | 数学教师 | 17335008 | 4 | 宜宾市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 专业技术 | 英语教师 | 17335009 | 1 | 宜宾市 | 专科及以上 | 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初等教育(英语) | 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 | 专业技术 | 体育教师 | 17335010 | 1 | 宜宾市 | 专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竞技体育、体育保健、体育服务与管理、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休闲体育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说课+业绩考核 | 在选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