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供销合作总社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户籍不限。
4.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附件2)。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4日—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3,考生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要手签)、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的正反面都需要复印。
4.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用。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相关的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网址:http://www. jsdh.gov.cn/xinwenpindao/gongshigonggao/。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学信网打印)、户口簿原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东海县供销合作总社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公示3天。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东海县供销合作总社统一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2385。
六、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336、87027270。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