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嵩县2017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方案和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为确保此次面试工作更加高效、规范、有序,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开考。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早上7:30到达面试地点,凭身份证、面试证进入所在考场候考室,7:50入场完毕。8:00仍未到达所在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嵩县江苏双语实验学校(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县城建设路西段)。在嵩县汽车站下车后,步行约15分钟(1.2公里);乘坐出租车5分钟左右到达(约花费5元)。嵩县出租车叫车电话:0379-64605009。
二、考场编排
因参加面试考生众多,根据工作安排,需提前编排考场,考场编排工作在纪委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将考生面试证号随机打乱分组,随机编排至18个考场。考生考场号附后,请考生将各自考场号标注在面试证上,面试当天按考场号进入对应候考室候考。
为确保面试过程公平、公正,考官统一由县外聘请,面试当天,在纪委人员监督下,考官和面试室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当天所工作的考场。
三、面试要求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
2、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3、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一般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4、每个面试室前3名考生面试后考官暂不打分,由主考官主持,考官小组根据测评要素合议后,再给前3名考生打分,从第4名考生开始现场打分。打分采取体操评分办法: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计算出成绩(4舍5入,保留2位小数),当场公布成绩。
四、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面试,考生将编入多个面试考场,为确保面试成绩客观、公正,决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加权平均后计算出最终面试成绩。
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本面试室加权系数
每个面试室的加权系数=总平均分(18个面试室平均分之和÷18)÷本面试室平均分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须于面试前一天到达嵩县,8月25日晚上统一安排住宿。请考生看到本公告后,于8月21日至22日短信回复“姓名+面试证号+确认参加面试”至手机平台(15837928066),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短信回复情况统一安排住宿,凡未按要求进行短信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住宿。请各位考生于8月24日至25日到指定网络平台(嵩县人才网、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网)查询住宿安排情况,并按要求于8月25日下午3:00-6:30到指定宾馆报到,领取房卡入住(房卡押金100元,请自备),入住期间请注意安全,不要随意外出;8月26日早上7:20前离开宾馆并交房卡退房(工作人员退回押金100元)。统一安排早餐(或发放早餐餐费10元),早餐后按时间要求自行到考场报到。
2、考生不得穿着单位统一工作服或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不得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面试中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漏其他个人信息。
3、进入候考室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带入的,必须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按计划引进人数(30名)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5、体检、考察环节顺利通过后,按计划引进人数(30名)1:1比例确定聘用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聘用。
6、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当天晚上第一时间在嵩县人才网、嵩县人民政府网、嵩县党建网予以公布,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9月2日。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
嵩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