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远县公安局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纪检、公安辅助工作;
(三)身体健康,适应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左右裸眼视力在0.8及以上,身高要求男165cm及以上,女158cm及以上;
(四)男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女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
(五)梅州市户籍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二)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中有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曾因超生等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公安的辅警、城管大队的协管员、各镇专职消防员、安监的安全巡查员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45—17:45)。
2、地 点:平远县公安局一楼。
3、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平远县招聘辅警报名表》。
4、报名现场进行身高、视力测量。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内容: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2、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体能测试两项成绩均为零者,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二)体检。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
(四)聘用。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人员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月薪3000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单位按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重大法定节日发给一定福利;试用期月薪2000元。
五、其他事项
岗 位 表 | ||||
岗位 | 岗位描述 | 学 历 | 招聘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从事纪检和公安辅助工作 | 高中或中专 以上学历 | 8 | 男 性 |
2 | 从事纪检和公安辅助工作 | 全日制大专 以上学历 | 4 | 女 性 |
咨询电话:0753-8823208(县纪委)
0753-8187006(县公安局)
中共平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远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