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口腔医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成立于1989年,是一家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医院、佛山市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是佛山市城镇职工和农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医院本部位于风景秀丽的中山公园东北侧,院外设南华门诊部和同济西门诊部。医院现有职工250名,年诊治病人30万人次,就诊患者覆盖禅城、南海、三水、高明、顺德及港澳等地区。
一、招聘岗位
口腔科医生(正高)1名,从事口腔科临床诊疗及教学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
三、招聘条件: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具体专业条件详细如下:
口腔科医生(正高),人数1名,拟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岗;
任职条件: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已取得口腔颌面外科主任医师职称,从事口腔颌面外科临床医疗工作15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4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之日)。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5号。招聘联系电话:0757-82802921 联系人:王老师,邮编:5280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及应聘岗位说明的文字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五、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我院此批拟招聘口腔科医生岗位要求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由医院组织人事及相关科室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后安排到相关科室进行为期3天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结果由医院人事部门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
对免于笔试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体检和考察: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