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批刑事技术助理(非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由广州市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
(一)招聘职位:刑事技术助理(网络信息处理岗位)。
招聘人数:35名。
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网络信息处理、统计分析汇总、情况综合整编、电子数据处理等辅助性工作。
(二)刑事技术助理(信息采集岗位)。
招聘人数:15名。
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情况收集、信息录入、数据清洗、材料编写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广州市户籍。
(三)报考人员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网络信息处理、信息采集工作实际经历的,具有大专学历即可报考。
(四)报考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体体检项目及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能力,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0时至8月30日24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确认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4日0时起至笔试开考前,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后,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并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如笔试参考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成绩标准见附件)。
体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请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查询。不按通知要求到场报到的,视为放弃。
报考人员可于体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资格复核、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数: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对象。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2.资格复核: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对象,应在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
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具有两年及以上从事网络信息处理或信息采集工作实际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如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或资质的,参加资格复核时请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采取上机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信息综合、情况分析、文字整编能力和计算机网络、常用办公软件的实操水平。
4.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四)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招聘单位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薪酬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年均收入约8万元人民币(包括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核、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经批准录用的报考人员,初定于10月中下旬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18239(网络信息处理岗)、020-83116970(信息采集岗)。
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