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8月26日早上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原报名处集合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晚上12:00以后不要进食及饮水)。
体检合格人员务必于2017年9月6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报到证交于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生就业办公室(原报名处4楼1403房间)。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的考生到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生就业办公室或延津县人才交流中心凭身份证开具调档函。
咨询电话:0373-7691035
延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