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50名辅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在18至 40周岁(出生日期为1977年8月至1999年8月)。
2、具有凌海市非农业户口的如下人员:
①、截至报名时,办理就业失业证并连续失业登记一年以上。
②、零就业家庭(父母或妻子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③、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④、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⑤、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就业失业证并处于失业状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未抚养未成年子女者不属于此范畴。
⑥、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在工商部门未领取营业执照者,均可报名。
3、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a1驾照者可适当放宽)。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外官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5、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本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拟定:2017年8月25日—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3、报名地点:凌海市公安局政治处901室(地址:凌海市国庆路8号)。
4、报名时,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各3份;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及第2、3、4、5、6、7页复印件各3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蓝底),携带填写好的《凌海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凌海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linghai.lnjzga.gov.cn自行下载)。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方式
凌海市公安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岗位
招聘人员为凌海市公安局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其职责主要是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辅助开展治安管理等工作;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着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识。
招聘人员岗位为基层派出所,由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各基层派出所,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实发工资为1300元/月。
垂询电话:8191027
凌海市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