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红河州2007年特岗教师,而我和她不在同一个县工作,今年我所在单位市里招考农村教师,她问了州人事局后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了我所在单位市里一所农村小学,现在她已经进入面试了,但是要出具她所在县里的教育局里的证明才能参加面试,但是她所在的教育局不开具证明?我们要怎么办?
回复:继续协调,如果实在不放行,可以直接选择辞职,请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