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 (清府办〔2016〕20号) 和《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已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的7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0763-3463363。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