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根据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面向全县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20名镇级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镇(街道办)面向在册贫困户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就业扶贫信息统计等人社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符合《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3.18岁至35岁以下(含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4.熟悉电脑操作及公文处理,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word、excel),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适应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
报名地点: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专技股
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自行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招聘须知:
1、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笔试或面试等考试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报考仅限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
3、若镇(街道办)没有人员应聘,则从最邻近镇(街道办)择优调配名额聘用。
4、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镇巴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人社局和县扶贫办会审后下达聘用批复,由各镇办和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安排上岗。
5、招聘落聘人员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就地就近安排在所在镇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助,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此项工作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18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人社局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各镇(街道办)承担,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916—6719065
本公告由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负责解释。
镇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