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改善市直部分学校教师队伍机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根据《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通过选借方式,为承德市第十六中学补充初中教师12名。
一、选借岗位
1、岗位及数额
初中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共12名。
二、选借人员条件
除具备中学教师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高级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级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2)学历: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原则上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为 中小学二级教师。
(4)业务能力:所教学科在全县及全市居前列,并近五年内获得县级本学科教学能手以上荣誉称号,目前仍在一线任教。
(5)范围期限:选借调人员为承德市范围内初中在岗在编教师(不含主城区)。借用期不超过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三、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由各县区(市)教育局人事股集中推荐报名;个人报名直接从承德教育信息网上下载报名表,于2017年8月30日16: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dsjyjgkzp@163.com中,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请报名教师保持通讯畅通。
2、确定人选范围:市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3、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采取讲课加综合素质考核方式进行。根据面试结果,研究确定拟借调人员考察对象(一般应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5、确定拟借调人选: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选,召开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调人选。
6、办理借调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13703146909
13932492165
承德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