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县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和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充实工作力量,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就业工作,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公安局工作需要,现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5名。
二、招聘条件
2005年以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由县政府安置分配到各乡镇一直未接收、一直未上岗并未参加过政策性改革的退役士兵(士官)和报到后未安置的退役士兵(士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日;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分配介绍信或分配介绍信存根(加盖公章)。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者应于2017年9月14日至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9:00——11:00 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在虞城网公示,公示期5天。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经审查确认,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状况、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逐年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月2000元执行,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2376元缴纳,每人每月约需926元)。
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