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检察官助理23名。
(二)工作职责: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按《2017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明确的专业设置进行报考(法学专业代码:A0301、A030701、B03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A0501、B050101)。
(四)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且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请从西门入)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前来提交报名材料。
(2)本次报名提交的材料为:《报名表》(附件下载并填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9月5日前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增城检察在线:http://www.zcsrmjcy.gov.cn)公布。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西门值班室(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可接受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增城检察在线:http://www.zcsrmjcy.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将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增城检察在线:http://www.zcsrmjcy.gov.cn)。
2.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增城检察在线:http://www.zcsrmjcy.gov.cn)公布。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的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政审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增城检察在线:http://www.zcsrmjcy.gov.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此次招聘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招聘单位出现相应职位空缺的,在一年内可按成绩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增城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五、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过程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6268017 020-66267957
5.广州市增城区纪委派驻本单位纪检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0-66268022.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