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区教育局严格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若干名,依据《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主要从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社区工作者、企业从业人员等社会人士中选聘。
二、聘任条件
(一) 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教育法治建设;
(二) 热心公益事业,熟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
(三) 热心支持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具有本区户籍或者在本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聘任程序
(一) 申报或定向邀请
通过由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区教育局,电子邮箱:1298256495@QQ.com。
区教育局定向邀请的人员由我局另行通知。
(二)审核确定
区教育局对申报或定向邀请的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后,综合各方面条件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三)聘用
经批准后,由区教育局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四、聘任期限
区教育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附件: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
联系人:姚青松 联系电话:87702425
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