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职员3名,要求九级管理岗及以下或专业技术类十一级及以下。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的九级及以下管理岗或专业技术类十一级及以下职员;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下载《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提供《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奖惩材料、职员任职文件或编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组织选调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报名人数9人及以上,则组织选调考试;报名人数少于9人的,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考试成绩及报考岗位情况综合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
(五)确定选调人选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邱诗武 联系电话:26568321)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