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雄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应聘人员在笔试、试岗、体检等环节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办法如下:
1、递补原则。(1)参照《雄县2017年聘用中小学教师公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分岗位、分学科,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进行递补。(2)递补在考察前进行,只递补一次。
2、递补顺序。(1)同学校、同学科递补:岗位应聘报名人员较多的,由应聘同学校、同学科人员依次递补;(2)同学段、同学科递补:同学校、同学科应聘报名人员无人可递补时,由同学段所有应聘该学科人员进行调剂递补。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