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招聘民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2009-2012年,在省市教育部门和自治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经营业主体吸引民间资本、引进人才、招商引资、家庭出资等等方式拓宽在我县举办民办学校投入的渠道。在保持存量快速发展的前提下,通过扩大增量,使全县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重达到92%以上,全县乡镇中心校都有一所或几所民办幼儿园,目前我县有民办幼儿园40所(县城8所,乡镇32所)。根据我县民办幼儿园发展需求,特面向全省招聘民办幼儿园教师60名。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1)
二、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2.学历及年龄要求
应聘学前(幼儿园)教师职务者,原则上须在省内外大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应聘幼儿园保育员职务者,原则上须在省内外中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应聘幼儿园教师职务、保育员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幼儿园新聘教师审批表》(附件2)或提交涵盖本人基本信息和业绩的其他形式的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工作、专业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作、获奖成果证明等业绩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学普、杨庆波、张晓春、武伟能。联系电话:0871-8910933、13708484428、13708891198、13888329628、13888348545。电子信箱:kmlqmbjy@163.com
联系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自治县教育局老办公楼4楼)
邮政编码:651500
五、有关说明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将汇同民办幼儿园根据申请人的教学基础和发展前景,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2.报名时间:从2012年7月1日-7月15日,陆续启动评审、面试、同民办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并持续至职位被填满。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面试、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3、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附件: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
2012年6月20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办教育协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县城幼儿园 | 乡镇幼儿园 | 专业方向 | 岗位职务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范围 |
1 | 学前教师(其中保育员20名) | 学前教育 | 幼儿教师 | 40 | 全省 | |
2 | 学前教师(其中保育员10员) | 学前教育 | 幼儿教师 | 20 | 全省 | |
3 | 合计 | 幼儿教师 | 60 | 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