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的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1000工程”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李文哲,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环保水务工程事务中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李启华,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环保水务工程事务中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6日至9月12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联系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大楼601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7950430,传真:2795043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