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的需求,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政府购买服务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承担协助辖区内城市管理、环境管理、建房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任务。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进行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协助城市管理人员40名,派往梅江区各乡镇(街道)协助辖区内城市管理、环境管理、建房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协助城市管理工作,服从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梅江分局管理。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根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职业性质特点,招聘对象为男性。
(五)文化程度:退伍人员高中毕业以上,非退伍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六)梅州市(含各县市区)户籍居民,且在梅州城区有居所;退伍军人不限户籍。
(七)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2017年10月7日为计算年龄截止日期。
(八)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九)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录用。
(十)在录用后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违反上述问题的,一律辞退。
四、招聘程序
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后试用2个月,合格者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9月16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请自行从人社局网站的招聘启事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现场报名地点:梅州市城监支队梅江大队(东门塘)3楼综合股。
3、报名材料: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学历证书;
④驾驶证;
⑤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
⑥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考核
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结束后,面试另行通知。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考核组将按总分排名择优录用,并统一安排体检。
1、面试: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2、体能测试:参照现役部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杠端臂屈伸,体能测试合格方能参加体检、政审。
七、体检要求
体检程序和要求参照梅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标准。
八、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标准3000元/月左右(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五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2、着装由管理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咨询电话:0753—2215728;13411232311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梅江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