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村(社区)基层治理建设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委决定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职位
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助理。
(二)选聘范围
陆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及任职回避规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名额和聘期
选聘名额共60名,聘期2年。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可从陆河县人民政府网(www.luhe.gov.cn)下载《陆河县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到户籍所在镇组织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人员须准备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带报名申请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各镇组织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然后签名并加盖公章)退回原件,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出具资格审核意见,然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相片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审定。
(三)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选聘人数,根据面试情况,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到陆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自理费用)。逾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选聘资格。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选聘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培训和任职
(一)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定向派到各镇,由各镇与聘用对象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选聘机关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已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学习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三)任职。根据聘用人员户籍、居住地等综合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到行政村任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为公共服务站站长助理。
五、待遇
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待遇参照省定村(社区)干部的月补贴标准待遇执行(不低于2200元/月)。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属于“大学生村官”。
(二)聘用期内人事档案由陆河县人才服务办公室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
(三)选聘的大学生在村任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因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四)选聘的大学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具体可在陆河县电视台、陆河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www.luhe.gov.cn)上发布。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521046
联 系 人:彭少希、吴委武
附件:
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