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公告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现将昆明市东川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20.165.7.50/TTMS/),按提示报名即可。网络报名后,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未按时确认,视为未报名。
二、报考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属东川区辖区内的考生。
注:工作单位属东川区辖区内是指与东川区辖区内单位签订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经相应劳动保障部门鉴定及登记备案过。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中等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经东川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注: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上必须有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本人相片,且必须有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结论。
四、报名时间
(一)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请于 2017年9月15日16:00前进行现场确认(节假日除外)。
注:考生必须本人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点地点及联系电话
1.现场确认地点:昆明市东川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桂苑街33号一号楼二楼)
2.联系电话:62121307 66391679
六、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七、收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80号)文件的规定:改革过渡期,将于2017年组织的最后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标准继续按每人次180元执行。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18日-20日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测试通知书。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书。幼儿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昆明市东川区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