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接待处2017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泸水市接待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推动泸水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泸水市接待处人员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泸水市接待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纪国法,热爱接待工作,品行端正。
(二)性别:女,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外形条件好,综合素质高,形象端庄,性格大方,表达能力强,善于对外联络沟通,有一定艺术特长,能吃苦耐劳。
(四)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学习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二、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途需要离岗的,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个人简历一份。
(二)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相2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泸水市接待处(泸水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二楼),联系人:天江明,联系方式:0886-3632386)。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泸水市接待处。
七、招聘方式
由市接待处采取面试和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及岗位需求择优聘用,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泸水市接待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