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牙克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量,经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一定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招录岗位:市公安局交巡大队辅助岗位
招录人数:计划招录50人(男性)。
二、招录资格条件
(一)a类职位:计划招录退役士兵20人。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性别:男性;
2、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交巡大队辅助工作;
4、年龄条件: 18周岁至28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身高条件: 170cm以上;
6、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身体无传染疾病,身体不能有明显缺陷及纹身,口齿清楚,无残疾、色盲、色弱、重听、口吃,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符合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b类职位:计划招录大专以上毕业生20人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性别:男性;
2、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交巡大队辅助工作;
4、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条件: 18周岁至28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6、身高条件: 170cm以上;
7、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身体无传染疾病,身体不能有明显缺陷及纹身,口齿清楚,无残疾、色盲、色弱、重听、口吃,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符合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c类职位:计划招录“并轨前”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10人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性别:男性;
2、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交巡大队辅助工作;
4、“并轨前”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条件:
(1)1997年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未就业的毕业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就业的定向生、委培生。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院校未按所签合同就业的定向生。符合以上条件并且已在人社局登记备案的人员。
(2)2002年以前(含2002年)在牙克石市教科局登记备案未安置的中师毕业生(含内蒙体校体育师资专业毕业生)。
5、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高条件: 170cm以上;
7、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身体无传染疾病,身体不能有明显缺陷及纹身,口齿清楚,无残疾、色盲、色弱、重听、口吃,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符合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有过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等,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过,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有过吸毒史、酒驾史的人员不得录用。
三、考录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2、报名地点:牙克石市公安局(牙克石市棚改新区,可乘7、8、9路公交车到达。)二楼报名处。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身体初检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3张。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明。“并轨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档案。
报名者本人填写《牙克石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由报考负责人初审,报名者要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不符合招录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如报考a类、b类、c类职位考生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时,可由市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a类、b类和c类招录职位数进行调剂。
(二)考试的科目和时间
考试由市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试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个环节进行,各类职位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1:1.5比例确定本类面试人员,总分为100分。招录岗位总成绩加权时笔试占60 %,面试占40%,体能测试合格。
如各类职位招录人数与报考本类职位人数与达不到1:1.5时,则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两个环节确定。
1、笔试
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以及举止仪表等。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开考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将由公安机关对入选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四、准考证领取:2017年9月22日到牙克石市公安局报名处领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可向牙克石市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470—7305308,或登录牙克石市政府网(http://www.yks.gov.cn)查询。
六、对本招录方案未尽事宜将提交牙克石市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工作由牙克石市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牙克石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