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龙华区委统战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行政事务辅助岗位-材料撰写:年龄35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文、法学、哲学、新闻学等专业优先;具有政府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材料撰写工作。
(二)行政事务辅助岗位:年龄30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文、法学、哲学、新闻学等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胜任行政事务相关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和深圳市、龙华区临聘人员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共党员、有政府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聘: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侦(审、调)查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其他不适合我部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即通过龙华区委统战部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龙华区委统战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或从龙华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下载);(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参加考试时提交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有关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的原件。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9月20日
报名电子邮箱:lhqwtzb@szlhxq.gov.cn
(邮箱主题按“姓名+报名岗位+学历”的格式写;)
联系人和电话:陈小姐,23332902;唐先生,23332901
2.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龙华区委统战部通知参加考试。考生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
(二)统一考试
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测试应试对象的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应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策划大型活动的能力等。
(三)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情况决定拟聘人选。
(四)组织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与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均使用劳务派遣模式, 获准招聘的,按规定程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华区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