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是在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设立,根据珠海市政府的授权,代表珠海市政府履行对珠海报业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广播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市文资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4名专职监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专职监管人员4名,拟担任市管国有文化企业的财务总监、董事和监事等职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二)诚信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六)从事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过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或审计部长(经理)职务1年以上;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长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长职务3年以上;
3.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并担任主审(或项目经理)3年以上。
(七)具有中国或世界500强大型企业相应管理岗位、上市公司中高层职位经营管理经验者或有大中型国有文化企业工作经验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8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确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按1:3的比例,通过笔试确定12人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数为9-20人,按1:2的比例,通过笔试确定8人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邮箱:zhuhaiwzb@163.com。现场报名地址:市文资办(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824室,邮编:519000)。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756-2222824。
报名应聘须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一式两份。登陆珠海市宣传部网站(http://www.zhx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4.近期同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考试与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聘任。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纳入市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后备人才库,择优使用。
(三)专职监管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福利待遇实行统一管理,录用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市文资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五)未接到通知者恕不予笔试、面试接待,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六)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文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