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临聘工作人员(工作岗位为茶陵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其中局下属机构土地测绘队4名(建议男性)。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电子终端(智能平板)等日常办公软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湖南茶陵。
7.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曾经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要求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茶陵县国土资源局4楼人事教育股。(炎帝中路烟草局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其它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茶陵县国土资源局拟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包括国土管理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知识;面试进行电脑实际操作(主要进行电脑打字测试),同时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笔试结束后,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将先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格者须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两年的劳务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务合同。
工资待遇,按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电话
茶陵县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股:0731-25704912
本公告由茶陵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