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我办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22名。
二、招考方式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4、性别、专业、户籍不限。
5、形象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沟通交流、协调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7、具有政务服务窗口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得结业生、肆业生;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9月21日下午17点截止。不接受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发至jb@szzw.gov.cn邮箱。
报名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8127852(温馨提示:电话联系时间为9:00-12:00,14:00-17:00)。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从报考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资格复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经我办资格复查和综合考评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综合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用工模式
正式录用后,参照我市专业技术雇员标准核拨工资,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试用期工资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工资晋升及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签订合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发布于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xzfwdtglbgs/qt/tzgg/)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可登陆网上下载电子表格。
附件:
1、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服务窗口报名表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