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阳县退役士兵第二批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由县安置部门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目前仍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第一批专项公益性岗位到岗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身体条件和健康条件;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规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二)特殊岗位资格条件
县公安局、县执法局等二家单位特殊岗位,年龄限制在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公安局须按照部门要求进行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县林业局特殊岗位年龄限制在196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岗位开发计划
宁阳县退役士兵第二批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汇总表
部门(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招聘条件 |
县公安局 | 治安维护 | 171 | 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按照要求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
交通协管 | 68 | ||
消防安全 | 34 | ||
县执法局 | 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协管 | 44 | 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
县林业局 | 护林防火 | 8 | 196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
县住建局 | 公用事业局公用设施维护 | 8 | |
园林环卫局园林养护、绿化、环卫保洁 | 60 | ||
县教育局 | 宁阳一中保安 | 6 | |
宁阳四中保安 | 8 | ||
宁阳复圣中学保安 | 8 | ||
宁阳实验中学保安 | 4 | ||
宁阳第二实验中学保安 | 3 | ||
宁阳英才学校保安 | 1 | ||
宁阳第一小学保安 | 1 | ||
宁阳职业中专保安 | 6 | ||
宁阳特教中心保安 | 1 | ||
宁阳实验幼儿园保安 | 2 | ||
县卫计局 | 卫计局机关保安、保洁 | 1 | |
县第一人民医院保安、保洁 | 16 | ||
县中医院保安、保洁 | 6 | ||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安、保洁 | 6 | ||
文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保洁 | 4 | ||
八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保洁 | 3 | ||
县交通局 | 道路交通协管 | 4 | |
文庙街道办事处 | 社区保安、保洁 | 21 | |
八仙桥街道办事处 | 社区保安、保洁 | 27 |
四、选岗方式及时限
选岗意向登记采取后台电脑记录方式进行,一旦确定选岗意愿系统无法更改。选岗仅接受电话填报,不受理现场填报。
电话号码:5623201、5623202、5623203、5623205、5623206、5623207
选岗时限:9月21日—9月22日。
受理时间:8:00—12:00, 14:30—18:30。
逾期未报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需注意事项
1、申请上岗人员必须是通过县安置部门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
2、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有期限,请慎重选择。
3、公益性岗位调剂坚持“两优先”原则,即年龄大者优先,年龄相同的服役期限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