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医院医务人员配置不足问题,结合中心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与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人员7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通许县中心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由人社局和卫计委组织实施。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适应卫生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册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通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资格审查(考务费每人60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通许县卫计委人事股(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路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三楼)。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报名材料
1.考生本人须持《通许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xzf.gov.cn下载附件2,一式两份需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2.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3.本次招聘按学历、专业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证或资格证上专业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调剂录取岗位的报考人员应符合调剂录取的岗位条件。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实有报名专业人数开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1.医学类专业考试公共卫生知识和专业知识。
2.非医学类专业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场。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与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卫计委公示栏进行公示,一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公示期满到卫计委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
面试以答辩为主,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等。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实际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平均分以上,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卫计委公示栏进行公示,体检时间、地点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七、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卫计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被正式聘用。由相关部门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后,签订正式聘用手续。
八、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2017年9月12日,在通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xzf.gov.cn)和通许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卫生计生委、中心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十、纪律与监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通许县人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科室负责解释,具体事宜详询招聘单位。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4992065
监督电话:0371-2499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