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勒流街道办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并送达,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勒流居委会建文北路4号),邮编:528322,黎先生收,电话:0757-23663755。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不包括报名表所贴照片,请一并提供相片电子版),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专业,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应聘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是原件所含的所有信息页)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之前应带齐相关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再发准考证。
如报名人员为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证明,方可接受报名。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三)技能实践环节。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7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满分为100分,由专业技术操作(占40%)及工作表现综合评定(占60%)构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技能实践、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本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中心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职位表中要求入职3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的工作人员,3年合同期满后,没有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4.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5.录用后的执业医师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需按中心安排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ww.shunde.gov.cn/wsjs/
(三)勒流街道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wsjs/
咨询电话: 0757-23663755
监督电话: 0757-25533240
1.佛山市顺德区2017年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