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纪委拟面向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石门县纪委工作人员15人。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石门县县直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法律、财会、写作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调。
1、发布信息。通过石门县政府网站、石门县党建网、石门手机报等媒体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2、报名。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报名。
报名地点:石门县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5336908、18073667277、1370742588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石门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4)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经历、能力、业绩的材料。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3、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察。主要对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5、公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对象后,公示3日。
6、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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