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是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污染防治方案等研究及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承担国家、省、市环境科技攻关项目及环境保护重点科技项目。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额、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17年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18-35周岁,年龄以报名的最后一天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2015、2016年毕业并办理暂缓就业且在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以及至2017年10月13日止毕业未满1年的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下同)不受岗位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导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网址:http://www.gdzjepb.gov.cn/)网站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没能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湛江市纪委驻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纪检组监督。全程监督电话:0759-3195091。
本公告由湛江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2017年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2017年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