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鲁师范学院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泉城济南,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学校,前身系创建于1948年的山东教育学院,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4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先后被授予山东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毕业生就业工作等各项评估中,均获得了优秀成绩。学院撷齐鲁大地之灵秀,积60余年办学之厚重,聚全院师生之智慧,形成了“博学明道,崇德象贤”的校训。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历下校区和章丘校区),占地面积1274亩,设有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政治系、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语系、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系、管理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算机系、体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系等19个教学单位, 4所附属学校,并建有57处教学实习基地。省教育厅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 、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办公室、教育史志办公室、基础课程研究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干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等均设在我院。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32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8036人。经省学位办批准与曲阜师范大学建立了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有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中级15人,初级2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仪表端庄;口齿清晰;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在职人员应聘初级岗位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
4、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6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60.208.83.120/personnel/)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10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山路36号 齐鲁师范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应届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提交贴有1寸近期免冠照片的《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现场报名后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初级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通过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笔试结束10天内,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与学院联系,以便通知面试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教师14至教师20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专业水平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对简化程序的岗位及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向博士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组织,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考核侧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取消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36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6室、207室)。
联 系 人:吕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401251 86417268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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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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