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宜宾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17年9月23日、24日进行。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7年9月23日 09:00-11:00
《申论》 2017年9月23日 14:00-16:30
(二)公安系统《心理素质测试》
2017年9月23日 17:00-18:30
(三)公安系统《专业科目》
2017年9月24日 09:00-11:00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共设17个考点。
序号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01 | 宜宾市八中B区 | 宜宾市翠屏区明伦堂126号(原宜宾市九中) |
02 | 宜宾市八中A区 | 宜宾市翠屏区长春街16号 |
03 | 宜宾市四中本部 | 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3号(宜四中本部) |
04 | 宜宾市四中B区 | 宜宾市翠屏区红坝路2号(江北鼎业兴城旁) |
05 | 宜宾市江北实验小学 |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55号 |
06 |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A区 |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广场14号 |
07 |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A区 | 宜宾市翠屏区咸熙街23号 |
08 |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B区 | 宜宾市翠屏区东楼街4号 |
09 | 宜宾市忠孝街小学 | 宜宾市翠屏区忠孝街150号 |
10 | 宜宾市农业街小学 | 宜宾市翠屏区金玉街9号(金沙江铁桥下) |
11 | 宜宾市第二中学 | 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30号 |
12 |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南广分校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南广路139号 |
13 | 宜宾市建国实验小学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2号 |
14 | 宜宾卫校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
15 | 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大湾路1号 |
16 | 宜宾市第七初级中学 | 宜宾临港开发区中磁路99号 |
17 | 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 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黄桷坪大道一段2号 |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因考点学校无法停车,请各位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三、特别提醒事项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入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考试规则
1.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2.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5.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非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足球游戏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2.考后经甄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足球游戏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31-8247722,8247733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