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体检及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12年7月27日。
(二)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一楼(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7:15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人员范围:《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总成绩公示》(详见红河人才网)州属单位总成绩公示中注明“进入体检”的考生。
(四)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能饮酒,不能服用解热镇痛类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要进行抽血及超声检查,请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8小时以上)。
5、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浓妆,以免影响医生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线检查前要除去上身佩戴的金属性物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320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
二、档案转递
考生将档案在2012年7月31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联系电话:3738152。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