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延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科员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副主任科员。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择优选调。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敢于监督问责,守纪律、讲规矩,勤奋敬业,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所学专业为法律、审计、财会、中文、经济、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6.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以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延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bjyqjwzzb@163.com。初审合格后,我们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0月8日。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具体通知请关注延庆区纪检监察网、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所有考生均采用同一套试卷进行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等。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11月上旬,考生可在延庆区纪检监察网和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具体通知请关注延庆区纪检监察网和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延庆区纪检监察网和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
体检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2017年具有专业资质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选调。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对把握不准的个人信息,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如发现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
为保证干部选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本次选调具体事宜将随时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告知延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联系咨询电话:69107712
咨询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附件:
2.延庆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填表说明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延庆区监察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