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 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
---|---|
收集接收单位基本信息 | 整理收集各接收单位在安置平台上完善的单位简介、网址、地址、联系电话等单位信息。 |
上传安置计划和单位信息 | 上传安置计划及单位信息至安置平台。 |
查阅核对安置计划 | 接收单位凭军转安置部门提供 |
接收单位注册 | 接收单位凭军转安置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注册登录安置平台。 |
军转干部注册,完善个人信息 | 9月12日前开放安置平台,军转干部注册,部队转业办查阅并督促军转干部完成注册,在安置平台上公示考核分和照顾对象名单。 |
军转干部报考岗位 | 9月23日9:00至25日16:00军转干部填报岗位,每名军转干部限报考1个公务员和参公岗位及任意个企事业岗位,并自行打印准考证。部队转业办查阅并督促军转干部完成报考。 |
组织考试 | 10月15日上午,由省军转办、省人事考试局、部队转业移交部门、各市军转办和考试中心共同组织考试。 |
公布考试成绩,完成录取 | 10月中旬完成评卷。省军转办上传考试成绩至安置平台公布。考试与考核分相加为考试考核总分。录取按报考岗位和考试考核总分由高至低进行。 |
公布录取情况 | 10月下旬在安置平台公布录取情况 |
公布剩余岗位,组织岗位补录 | 10月下旬在安置平台公布未完成考试录取的岗位。由军转安置部门组织未录取的军转干部,按考试考核总分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剩余岗位。 |
公布补录情况 | 10月底,公布岗位补录情况。 |
组织企事业单位双选 | 10月底组织企事业单位双选,并公布结果。 |
指令性安置 | 11月初,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由军转安置部门指令性分配,以书面形式下达各单位接收名单。 |
接收单位报送安置意见 | 11月下旬,接收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安置意见,报军转安置部门审核。 |
发出报到通知 | 省军转办审核接收单位上报的安置意见,及时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