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2年12月,同时加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珠海分院牌子,是珠海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主要工作是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参与组织和协调市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向珠海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研究成果和重要信息,反映学术动态,提出研究的对策和建议;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研讨论坛、科研实践和学术活动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一)招聘岗位: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综合部职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资格条件: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1)执行,所学专业要求为:哲学类(马克思主义哲学a010101);经济类(政治经济学a020101、经济学b020101、西方经济学a020104、国际经济与贸易b020401、区域经济学a020202、产业经济学a020205);法学类(法学理论a030101、法学b030101);文学类(秘书学b050107);管理类(行政管理a120401、公共事业管理b120401、公共管理硕士a120602、行政管理b120402)。
2、考生须同时持有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发送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方法:
第一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至zhswzys@zhuhai.gov.cn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
第二步:指定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报名纸质材料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地址:珠海市政府一号楼702室;联系人:黄兴航;电话:2222896;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16:00时(考生报名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地级市以上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5)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17年10月20日,在珠海市委网站(www.zhsw.gov.cn)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hcpt.edu.cn)公布。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验核,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1)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将不予开考;(2)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统一组织,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现场评分、统分和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岗位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各岗位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珠海市委网站(www.zhsw.gov.cn)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zhcpt.edu.cn)网页“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0715、0756- 2255806;
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 2255920、0756- 7253315。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