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眼科医师4名;
2.外科医师2名;
3.内科医师3名;
4.超声科医师2人;
5.麻醉科医师1人;
6.药学岗位1人;
7.医技岗位2人;
8.护理岗位12人;
9.行政岗位5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眼科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眼科学(a100212)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2.外科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外科学(a100210)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3.内科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内科学(a100201)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4.超声科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医学影像学(b100303)、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5.麻醉科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麻醉学(b100302)、临床医学(b100301)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6.药学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药学(b100801)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7.医技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医学影像学(b100303)、医学检验(b100304)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8.护理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b100701)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9.行政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会计学(b110203)、工商管理(b1102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a1204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b110102)、生物工程专业(b08180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作经验要求:有3年及以上地级市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 —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6号楼5楼,联系电话:0757-88032188,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留意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fskszx.com.cn)内公告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文件规定,岗位任职条件中学历或学位要求是硕士及以上或者职称要求是中级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考核、临床操作能力考核和个人素质评估,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将分批次安排,为期2周,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实操考核全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公布。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