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7:20入闱。
面试地点:报考市直单位“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在市直考点面试;其他考生在所报考县(市)、区考点面试。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形式、时长与内容
面试包括说课与答辩两个环节。总分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板书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生按照报考层次及学科规定的课程自行准备3节课,面试时口述所备课题目,由评委组长指定其中一节说课,说课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说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面试程序
1.抽签。所有考生通过考场分布图,查询自己所在面试组别后,凭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该组候考室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抽到下午面试的考生离场,并于12点20分入闱。考生应牢记自已面试顺序号。
2.候考与面试。根据考生抽取的面试顺序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候考和面试。面试结束前在候考室封闭。
3.成绩公布。面试完成后,考生到指定地点等候,待下一考生面试结束,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
4.离场。考生听取面试成绩后,应立即离开封闭区域,禁止在考点区域逗留。
四、面试要求
1.考生在候考室等候考试期间应将所有通信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同时要保持安静,不得与外界联系,确需离开侯考室的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2.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工作人员要求候考、面试。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向评委报告面试顺序号和说课题目,不得报姓名或其他暗示本人身份的信息,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4.每半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5.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6.考生应仔细查询自己所报考的岗位,按时进入候考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违纪者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考生需在面试前熟悉面试地址及交通路线,谨防面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乘车困难、天气等情况影响面试。面试结束3天后考生须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安排,避免错过体检时间。
(教育类)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