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以激发活力,优化结构。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进行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
4、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条件
详见附表。
四、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和市政府、市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豫驻政〔2016〕68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4分。
五、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体检、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10月13日18:00。考生登录(http://203.171.237.232:8007/)网站报名,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①一寸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②jpg格式;③照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
2、报考资格审核。
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信息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未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考核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5日12: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报名详细信息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8日8:00至10月20日12: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详细信息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如核减岗位仍不达不到3:1的,该岗位不再开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二)考试
(1)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所报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对并列人员再次进行笔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人员。
(三)体检
笔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各岗位的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结束后确定考察考核对象名单。名单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具体考察考核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的考察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五)聘用审批
对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纪检(监察)联合人社及用人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表、人事(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2017年上蔡县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