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市属事业单位。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具有较扎实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胜任学校教学、管理和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工作能力,具备教育工作者的基本心理素质。
3、专业对口,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养。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具有四级及以上招聘岗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丰富且有成果;
教师有中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者。
5、一般专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二、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具体条件 |
1 | 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教师 | 2 | 制冷低温技术、热能动力、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相关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者(大于5年以上者优先)。 |
2 | 计算机安全类专业教师 | 1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LINUX SERVER 或WINDOWS SERVER平台至少其中一种;会ASP、PHP、C#或JAVA四种编程语言的至少一种;了解网络技术者优先。 |
3 | 食品工艺与检测专业教师 | 1 |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质量、或与食品相关的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食品检验工三级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相关仪器设备(如气、液相色谱仪、原吸和荧光原吸等)者优先,专业英语熟练者优先。 |
合 计 | 4 |
三、招聘方式以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的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业的教师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教学技能和教师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者,请登录“21世纪人才网”,下载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本次招聘公告的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并填写个人简历等内容,发送到kjglxx@qq.com,邮件名为:应聘专业——姓名——性别——户籍——学历。同时,相关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递交,经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应首先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者要如实提交应聘材料,提供的履历、文凭、自荐或推荐材料、证书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面试与考核
(一)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筛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由公开招聘专家考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二)应聘者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就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课程与成绩)、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学校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在21世纪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情况反映严重的问题,经组织调查事实清楚的,不予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聘用。
3、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的人员,为我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
邮箱:kjglxx@qq.com
联系电话:65575650
联系人:金老师、缪老师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