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残联〔2017〕64号)和区残联、区人社局、区财局《关于印发<龙湖区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龙残联〔2017〕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选聘7名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原则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职位
龙湖区选聘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共7名,每个街道(镇)各1名,分别为:
珠池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金霞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新津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龙祥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鸥汀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
外砂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新溪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区所有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均实行公开竞聘,竞争上岗,并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2.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原则上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从本街道(镇)内产生。如本街道(镇)户籍人员缺报,或者无合适人选(考试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择优选聘本区其它街道(镇)户籍人员。
(三)选聘对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本街道(镇)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直系亲属。
3.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现在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或现任区以上残疾人协会主席、副主席可放宽至57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录入残疾人工作信息,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专职委员不得超过本区街道(镇)专职委员总数的20%。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可到户口所在的街道(镇)残联报名,由各街道(镇)残联按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区残联审查。
(二)考试。考试包括文化知识笔试、电脑基本操作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文化知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电脑基本操作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20%。
每个街道(镇)按文化知识笔试和电脑基本操作2项合计成绩总分高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考察。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及街道(镇)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最长不超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和本人申请,原则上可续订聘用合同,但对合同期内距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三、待遇与管理
1、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不低于33000元/人•年(包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2、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在街道(镇)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残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作出色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表彰,对工作不称职的,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予解聘。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须提交资料
1.填写《龙湖区街道(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开选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领取报名表,或在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gb/home/index.aspx自行下载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3份。
3.本人2寸相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的应提交村(居)委开具与残疾人的关系证明。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残联
咨询电话:
龙湖区残联: 86328680
珠池街道残联:88892715
金霞街道残联:88465656
新津街道残联:86737970
龙祥街道残联:88135892
鸥汀街道残联:88350467
外砂镇残联: 86402022
新溪镇残联: 85760024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龙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