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我局直属8个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地质大队及地质勘查总院为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以下简称省有色地矿局)所属8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国家和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找矿工作,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地质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申报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下半年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由省有色地矿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其中第一至第六地质大队各招地质类专业3人;第七地质大队招地质类专业2人、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2人;地质勘查总院招地质类专业3人、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1人。公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省有色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省有色地矿局(网址:http://www.hnysdk.org.cn/)网站上同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有色地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
1.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科目。
2.面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由省有色地矿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省有色地矿局网站公布。面试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时,进入面试的人选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此外,在分配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现实表现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3张。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30% +专业测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省有色地矿局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单位负责组织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省有色地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省有色地矿局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保障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有色地矿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住国土厅纪检组领导及分管人事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局直纪委、局直单位党委、职工代表、用人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六、提示
面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省有色地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省有色地矿局网站(网址:http://www.hnysdk.org.cn/),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要求和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71—68101820(省有色地矿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101817(省有色地矿局局直纪委)
0371—6969028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