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统计局干部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市直公务员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市统计局工作,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名额:3名(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1、公务员单位(或参公单位,不含乡镇)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的公务员(或符合交流进机关的参公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有统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男女不限。
3、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工作未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分配,社会关系清楚。
5、热爱统计工作,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口头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按照《瑞金市公职人员及社会人员涉公事项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开展。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 10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公务大楼72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带材料:
(1)《瑞金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www.ruijin.gov.cn下载,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签署意见,市统计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则按原计划举行笔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则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本次选调。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能力和业务知识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将考察人选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考察人选和所在单位。
(五)组织考察。根据相关规定,市统计局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局长办公会票决。由统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票决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局长办公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以不选调或减少选调名额。
四、干部调动
公开选调的干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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